包容
>> Saturday, April 10, 2010
以前在心理學書籍上見到的一段話:無論情人或朋友,起初都可能被彼此的特質所吸引,但是交往之後,從交流當中慢慢的理解對方,如果不能接受他人、或不能包容他人的特質而因此不能再持續交往,那是一件非常可惜的事;如果能夠從不理解當中,學習包容,就會愈來愈明瞭對方的個性,變成彼此容納,彼此欣賞。
人們往往希望別人包容自己,對自己給與耐心,可是,對待別人(朋友或陌生人)時,卻處處批判與挑剔,往往忘了那顆“包容心”。
生活在這個世界上,我們時刻都在接受著外來的恩賜:好比遇上一個關心及幫助您的人,而對於這些恩惠,有些人卻麻木不仁,熟視無睹,似乎這一切都理所當然。
將心比心,將心換心。你尊重別人,別人才會尊重你,你待人以愛,別人才會待你以愛。反之,你仇恨別人,別人也會仇恨你,你待人以惡,別人也會以惡來待你。
我們自己待人的態度往往決定了別人對我們的態度,就像一個人站在鏡子前,你笑時,鏡子裡的人也笑;你皺眉,鏡子裡的人也會皺眉;你對著鏡子大喊大叫,鏡子裡的人也會對你大喊大叫。時時關心別人,就會得到別人的關懷;時時對人有耐心,別人也會相對的對您有耐性。凡是必“捨”才有“得”。這是一個永恒不變的道理。
【害尊賢者,猶仰天而唾,唾不至天,還從己墜。逆風揚塵,塵不至彼,還坌己身。賢不可毀,禍必滅己。】——《四十二章經》
2010年4月10日 上午7:30 愛彌願與您共勉之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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